先直接說結論
原本依附配偶者,離婚後應重新依工作、負責人、工會、其他適法親屬或第六類判斷。孩子是否改依附另一方,也要由雙方投保單位分別審核。
開啟對應工具適用對象
先確認這篇是不是你的情況
- 原本依附配偶
- 孩子也依附同一被保險人
- 離婚後工作或戶籍同步變動
真正會改變答案的條件
- 本人是否有工作或其他身分
- 孩子由哪位適法被保險人依附
- 原投保單位轉出日
辦理步驟
照這個順序處理
- 01
向原投保單位確認依附終止
- 02
本人重新跑身分判斷
- 03
逐一確認孩子投保安排
- 04
保存雙方申報與生效紀錄
文件清單
先準備這些
- 身分與戶籍異動資料
- 離婚相關戶籍證明
- 孩子親屬與投保資料
常見錯誤
最容易漏掉
- 只處理大人漏掉孩子
- 等卡片失效才處理
- 用監護權直接推定健保依附
常見問題
你可能還想問
孩子一定跟有監護權的一方嗎?
健保依附仍依被保險人與眷屬資格審核,不宜只用監護權直接推定。
本人沒工作怎麼辦?
先看是否有其他適法直系血親可依附,沒有時再判斷第六類。
OFFICIAL SOURCES
官方來源與版本紀錄
健保喵只整理公開規則,不替健保署核定個案。若涉及多重身分、追溯加保或特殊補助,請直接向健保署或投保單位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