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視幾屈光度、聽力幾分貝怎麼分兵役體位?散瞳驗光、純音聽力與色盲的現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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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署名:健保喵編輯部

內容分工:健保辦事指南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近視屈光度、聽力分貝與色盲怎麼對應兵役體位?依112年版現行條文整理,新版草案另列。

近視幾屈光度、聽力幾分貝怎麼分兵役體位?散瞳驗光、純音聽力與色盲的現行標準主題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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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標準條文整理,不是眼科或耳鼻喉科的診斷,也不是體位判定。視力與聽力的個人結果由檢查醫師與徵兵檢查會認定;眼睛或聽力有不適請就醫。資料查核日:2026-10-16。

先看版本:現行是112年版,新版預定10月31日發布

〔官方〕現行規定在《體位區分標準》附件「體位區分標準表」:項次148是視力,項次142是聽力,項次153是辨色力異常。全國法規資料庫的《體位區分標準》修正日期是民國112年5月30日,頁面沒有廢止標示,資料庫整編資料截止日是民國115年10月8日。

〔官方〕行政院公報刊登國防部民國114年12月11日國醫衛勤字第1140335174號公告,預告修正這份標準,視力項次在草案中有調整,聽力與色盲的切點沒有調整。〔官方,經媒體轉述〕公視新聞網2026年9月30日報導指出,國防部表示新標準預定10月31日發布實施。

〔本文說明〕截至查證日,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國防部官網首頁都看不到新版發布,所以本文說的現行規定是112年版,草案只是預告內容,最終條文可能不同。(本文建議)如果你在2026年10月31日之後讀到本文,請先到全國法規資料庫確認新版是否已經發布與施行日,再對照下面標示現行與標示草案的兩部分。

視力(項次148):現行標準怎麼寫

〔官方〕標準表項次148的現行條文,體位欄逐款抄錄如下:

體位項次148 視力的條件
常備役體位「兩眼裸視或最佳矯正視力達十分之六(零點六)者」;「兩眼散瞳後,驗光度數均在十屈光度以下者」
替代役體位「一眼或兩眼最佳矯正視力未達十分之六(零點六)者」;「兩眼散瞳後,一眼或兩眼驗光度數逾十屈光度者」;「兩眼散瞳後,驗光度數相差逾四屈光度者」
免役體位「一眼最佳矯正視力在零點一以下(含僅可辨指數、手動、光感,或無光感)者」;「一眼散瞳後驗光度數逾十一屈光度,且最佳矯正視力未達零點六者」;「兩眼散瞳後,驗光度數相差逾五屈光度,且一眼最佳矯正視力未達零點六者」
體位未定「活動性眼器官疾病治療未滿六個月,最佳矯正視力不確定者」

〔推論〕替代役與免役欄列的是各自獨立的款項,符合其中一款就屬該體位;常備役欄的兩款,依《體位區分標準》第3條「體位區分標準表規定各體位之標準,應視為該體位之最低規定,低於此規定者,應依次降低體位」,要理解成兩款都達到才是常備役。這是本文的讀法,不是官方的逐款解釋;款與款之間怎麼合併,以徵兵檢查會的判定為準。

屈光度是什麼:不是眼鏡行的度數

〔官方〕備考第1點寫屈光值以「睫狀肌麻痺後經視網膜檢影鏡檢查之屈光值」為準,也就是標準看的是散瞳(睫狀肌麻痺)之後的檢查結果。〔推論〕未散瞳的驗光單或眼鏡處方,不是標準所指的屈光值。(本文建議)徵兵檢查在指定的檢查醫院進行(徵兵規則第2條),若有眼睛不適、藥物過敏或其他疑慮,檢查前請先告知檢查醫師。

〔官方〕備考第2點:近視或遠視合併散光時,屈光度計算為「取散光度數之半數與球面鏡之度數,符號相同者相加,相異者相減」。內政部役政司「體位區分標準索引查詢系統」另有視力試算器,要輸入雙眼經散瞳後的驗光度數,計算式的分母是100。〔推論〕這表示輸入的度要除以100才是屈光度,也就是100度相當於1屈光度。

〔本文自行計算〕示範算法,數字是假設的:近視500度、合併近視型散光200度,取散光的一半100度,與球面鏡500度符號相同而相加,合計600度,除以100得6.0屈光度。實際度數要看散瞳後的檢查結果,不是自己能算定的。

〔官方〕備考第3點:兩眼不等視屈光度相差的計算是「兩眼屈光度符號相同者相減,相異者相加」。備考第4點寫:「人為造成之兩眼不等視(如屈光手術、雷射屈光手術及角膜塑形片等矯正鏡片),依矯正視力判定體位」。這句只針對兩眼不等視(兩眼屈光度相差)的判定,其他視力款項是否有類似規定,本文沒有擴大推論。

辨色力異常(項次153)

〔官方〕項次153「辨色力異常」的常備役體位欄寫「辨色力異常(色盲)」,替代役與免役欄是空白。〔推論〕依這一項的寫法,色盲這一項本身列在常備役體位欄;個人的體位仍要看標準表全部項次,由徵兵檢查會判定。〔官方,草案〕草案對照表在這個項次的說明寫「本項次未修正」。

聽力(項次142):現行標準怎麼寫

體位項次142 聽力的條件
常備役體位「純音聽力檢查閾值一耳在二十分貝以下,另耳逾二十分貝在七十分貝以下,或兩耳均逾二十分貝且優耳(較好耳)未達四十五分貝者」
替代役體位「純音聽力檢查閾值一耳在二十分貝以下,另耳逾七十分貝,或兩耳均在四十五分貝以上且優耳(較好耳)在六十分貝以下者」
免役體位「兩耳閾值均逾六十分貝者」;「一耳閾值逾二十分貝,另耳逾七十分貝者」;「一耳閾值九十分貝以上者」
體位未定「進行性耳疾治療未滿四個月者」

〔官方〕備考的閾值算法:只計算五百、一千、二千三個週波,「計算五百、一千及二千週波之平均聽閾」後「除以三」,「其他週波之閾值不納入計算」,單位是「國際標準組織聽力單位(ISO)分貝(dB)」。

〔本文自行計算〕示範算法,數字是假設的:某一耳在500、1000、2000週波的閾值分別是10、15、20分貝,平均聽閾=(10+15+20)÷3=15分貝。哪一耳算優耳(較好耳)、兩耳怎麼對照上表,由檢查結果與徵兵檢查會判定。

〔官方〕項次144鼓膜穿孔的常備役體位欄寫「一耳或兩耳鼓膜穿孔者」,備考指示鼓膜穿孔經治療後,依項次142聽力判定體位;項次143乳突疾病的備考也寫乳突炎經治療後依項次142判定。

預告草案:視力有調整,聽力與色盲切點沒動

〔官方,草案〕以下取自行政院公報國防部預告的對照表,不是現行規定:

項目現行(112年版)預告草案
視力 常備役散瞳後驗光度數均在十屈光度以下散瞳後驗光度數均在十一屈光度以下
視力 替代役不分級;一眼或兩眼最佳矯正視力未達零點六、驗光度數逾十屈光度、相差逾四屈光度分A級、B級;A級的驗光度數是逾十一屈光度而在十二屈光度以下,相差是逾四屈光度而在五屈光度以下;B級是「視力逾替代役體位A 級,未達免役體位標準者」
視力 免役最佳矯正視力零點一以下,以及驗光度數、度數相差搭配矯正視力未達零點六的兩款保留最佳矯正視力零點一以下,原搭配驗光度數的兩款刪除,新增「兩眼視野各為二十度以內者」、優眼視野檢查平均缺損逾十二dB,以及「持身心障礙證明者」
視器的體位未定治療未滿六個月治療未滿一年
聽力閾值切點如上表切點相同;進行性耳疾的體位未定由未滿四個月改為未滿一年;備考增列必要時仍得要求聽性腦幹誘發反應檢查
辨色力異常常備役體位欄本項次未修正

〔官方,草案〕草案說明對視力常備役那一款的理由,是眼科醫療技術進步,所以把散瞳後的標準微調到十一屈光度。草案對聽力與色盲的切點沒有調整。

〔推算〕若草案原樣發布,視力項次的常備役驗光度數上限會從十屈光度移到十一屈光度,同時增加替代役A級、B級與視野等免役條件。這些都要等正式發布才算數,而且最後條文可能與預告不同。已經完成體檢的人適用哪一版,本文查了草案條文、總說明、內政部役政司的役政法規與公告,以及2026年9月30日至10月1日的新聞,沒有找到新版的過渡規定,本文不代為推論。〔官方〕可以參考上一次的做法:112年修正時,內政部另訂《役男依體位區分標準判定體位配合措施》(112年6月1日台內役字第1121040371號),規定修正施行前已判定體位者「不溯既往,仍維持原判體位」,程序已開始而尚未終結、且修正前規定有利役男者,仍依修正前規定判定。〔本文說明〕新版是否沿用同類措施,本文查證範圍(含役政司役政法規與公告)內未見,請以發布後的公告為準。(本文建議)請向戶籍地兵役單位確認。

檢查與複檢時要留意的條文

(本文建議)整理病歷、檢查報告與就診紀錄的方式,可以參考本站先回診還是先整理資料。視力或聽力若有突然的變化,是醫療問題,請盡快就醫由醫師評估;遇到緊急情況請撥119,本站也整理了什麼情況先打119。本文不提供任何調整檢查結果或規避兵役的方法;〔官方〕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修正日期民國111年5月18日)第3條規定,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而「毀傷身體或以其他方法變更體位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問與答

近視幾度會被判免役?

現行標準沒有單看一個度數的免役規定。免役欄的視力條件有三款:一眼最佳矯正視力在零點一以下;一眼散瞳後驗光度數逾十一屈光度且最佳矯正視力未達零點六;兩眼驗光度數相差逾五屈光度且一眼最佳矯正視力未達零點六。各款都要搭配矯正視力或度數差來看,個人結果由檢查醫師與徵兵檢查會認定,本文不替任何人判斷。

戴眼鏡矯正後才看得清楚,也能算常備役嗎?

現行常備役欄的第一款寫「兩眼裸視或最佳矯正視力達十分之六(零點六)者」,條文把最佳矯正視力列為可採用的指標;〔推論〕同一欄還有散瞳後驗光度數在十屈光度以下的條件,依第3條的最低規定,兩款都要看。實際體位以檢查結果與徵兵檢查會判定為準。

做過近視雷射或配戴角膜塑形片,會怎麼算?

備考第4點只針對「人為造成之兩眼不等視」,規定依矯正視力判定體位。屈光手術前後的其他度數怎麼算,本文沒有查到更多條文,請以徵兵檢查醫師的檢查與徵兵檢查會的判定為準。

色盲在標準表裡是什麼體位?

項次153「辨色力異常」的常備役體位欄寫「辨色力異常(色盲)」。個人體位仍要看標準表全部項次,由徵兵檢查會判定。

聽力的分貝怎麼算?

只取五百、一千、二千週波三個頻率的閾值,三個加總除以三,其他頻率不納入;單位是ISO分貝。常備役、替代役、免役各有一耳與兩耳的條件,如上表。

新版發布後,視力標準會變嗎?

依預告草案,常備役的散瞳後驗光度數從十屈光度以下放寬到十一屈光度以下,並新增替代役A級、B級與視野等免役條件;聽力與色盲切點沒有調整。這是草案,新版沒有發布與施行之前,適用的仍是112年版。

視力或聽力的診斷證明可以直接拿去判體位嗎?

徵兵檢查現場,檢查醫師不得憑役男所持的診斷證明書簽註;申請複檢時,才依徵兵規則第14條檢具醫療機構出具、達改判體位標準的診斷證明書,經公所轉報縣市政府審核。診斷證明書如何開立由醫師認定,本文不替任何人判斷。

參考來源

  1. 體位區分標準(民國112年5月30日修正;頁面無廢止標示;整編資料截止日民國115年10月8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10-16
    • 全國法規資料庫《體位區分標準》修正日期為民國112年5月30日,頁面無廢止標示;法規整編資料截止日為民國115年10月8日。
    • 第3條最低規定與依次降低體位;第5條體位未定再複檢。
  2. 體位區分標準表(附件,含附表一身高體重體位區分標準表)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10-16
    • 項次148視力、項次142聽力、項次153辨色力異常、項次143乳突疾病、項次144鼓膜穿孔的各體位欄與備考原文(屈光值以睫狀肌麻痺後經視網膜檢影鏡檢查之屈光值為準;散光折算;兩眼不等視計算;人為造成之兩眼不等視依矯正視力判定;純音聽力閾值取500、1000、2000週波平均)。
  3. 體位區分標準索引查詢系統-視力試算器內政部役政司 · 2026-10-16
    • 視力試算器要求輸入雙眼經散瞳後的驗光度數,計算式的分母為100,並重述備考的散光折算規則。
  4. 體位區分標準索引查詢系統-體位試算器(寫明「本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內政部役政司 · 2026-10-16
    • 體位試算器頁面列有BMI、視力、畸形足、聽力、關節等試算器,並寫明「本試算結果僅供參考」。
  5. 徵兵規則(民國110年11月25日修正)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10-16
    • 第2條:檢查醫院為經內政部會商衛生福利部指定、受縣市政府委託辦理徵兵檢查之醫院。
    • 第14條:複檢條件與診斷證明書要求。
  6. 役男徵兵檢查作業規定(內政部規定,本文讀取的是高雄市政府網站轉載的PDF,文件未標版本日期)高雄市政府網站(轉載內政部規定) · 2026-10-16
    • 體檢現場檢查醫師不得憑役男所持之診斷證明書簽註;診斷證明書須為相關專科,蓋有兵役無效章戳者不得受理。
  7.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民國111年5月18日修正)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10-16
    • 第3條: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而毀傷身體或以其他方法變更體位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8. 預告修正「體位區分標準」(國醫衛勤字第1140335174號,民國114年12月11日)行政院公報(國防部公告) · 2026-10-16
    • 國防部114年12月11日公告預告修正體位區分標準。
  9. 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附件對照表行政院公報(國防部公告附件) · 2026-10-16
    • 草案對照表項次148視力(常備役驗光度數十一屈光度以下、替代役A級、B級、免役改以視野與身心障礙證明等)、項次142聽力(切點相同,體位未定改一年,備考增列必要時得要求聽性腦幹誘發反應檢查)、項次153辨色力異常(本項次未修正)。
  10. 修正兵役《體位區分標準》 國防部:10月31日實施(2026年9月30日)公視新聞網 · 2026-10-16
    • 2026年9月30日報導:國防部表示預定10月31日發布實施。
  11. 役男依體位區分標準判定體位配合措施(中華民國112年6月1日台內役字第1121040371號)內政部役政司 · 2026-10-16
    • 第二點:本標準中華民國112年5月30日修正施行前已判定體位者,不溯既往,仍維持原判體位;但體檢或複檢於修正施行前已開始處理程序、修正施行後程序尚未終結者,如修正前規定有利役男,仍依修正前規定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