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視幾屈光度、聽力幾分貝怎麼分兵役體位?散瞳驗光、純音聽力與色盲的現行標準
近視屈光度、聽力分貝與色盲怎麼對應兵役體位?依112年版現行條文整理,新版草案另列。

本文是標準條文整理,不是眼科或耳鼻喉科的診斷,也不是體位判定。視力與聽力的個人結果由檢查醫師與徵兵檢查會認定;眼睛或聽力有不適請就醫。資料查核日:2026-10-16。
先看版本:現行是112年版,新版預定10月31日發布
〔官方〕現行規定在《體位區分標準》附件「體位區分標準表」:項次148是視力,項次142是聽力,項次153是辨色力異常。全國法規資料庫的《體位區分標準》修正日期是民國112年5月30日,頁面沒有廢止標示,資料庫整編資料截止日是民國115年10月8日。
〔官方〕行政院公報刊登國防部民國114年12月11日國醫衛勤字第1140335174號公告,預告修正這份標準,視力項次在草案中有調整,聽力與色盲的切點沒有調整。〔官方,經媒體轉述〕公視新聞網2026年9月30日報導指出,國防部表示新標準預定10月31日發布實施。
〔本文說明〕截至查證日,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國防部官網首頁都看不到新版發布,所以本文說的現行規定是112年版,草案只是預告內容,最終條文可能不同。(本文建議)如果你在2026年10月31日之後讀到本文,請先到全國法規資料庫確認新版是否已經發布與施行日,再對照下面標示現行與標示草案的兩部分。
視力(項次148):現行標準怎麼寫
〔官方〕標準表項次148的現行條文,體位欄逐款抄錄如下:
| 體位 | 項次148 視力的條件 |
|---|---|
| 常備役體位 | 「兩眼裸視或最佳矯正視力達十分之六(零點六)者」;「兩眼散瞳後,驗光度數均在十屈光度以下者」 |
| 替代役體位 | 「一眼或兩眼最佳矯正視力未達十分之六(零點六)者」;「兩眼散瞳後,一眼或兩眼驗光度數逾十屈光度者」;「兩眼散瞳後,驗光度數相差逾四屈光度者」 |
| 免役體位 | 「一眼最佳矯正視力在零點一以下(含僅可辨指數、手動、光感,或無光感)者」;「一眼散瞳後驗光度數逾十一屈光度,且最佳矯正視力未達零點六者」;「兩眼散瞳後,驗光度數相差逾五屈光度,且一眼最佳矯正視力未達零點六者」 |
| 體位未定 | 「活動性眼器官疾病治療未滿六個月,最佳矯正視力不確定者」 |
〔推論〕替代役與免役欄列的是各自獨立的款項,符合其中一款就屬該體位;常備役欄的兩款,依《體位區分標準》第3條「體位區分標準表規定各體位之標準,應視為該體位之最低規定,低於此規定者,應依次降低體位」,要理解成兩款都達到才是常備役。這是本文的讀法,不是官方的逐款解釋;款與款之間怎麼合併,以徵兵檢查會的判定為準。
屈光度是什麼:不是眼鏡行的度數
〔官方〕備考第1點寫屈光值以「睫狀肌麻痺後經視網膜檢影鏡檢查之屈光值」為準,也就是標準看的是散瞳(睫狀肌麻痺)之後的檢查結果。〔推論〕未散瞳的驗光單或眼鏡處方,不是標準所指的屈光值。(本文建議)徵兵檢查在指定的檢查醫院進行(徵兵規則第2條),若有眼睛不適、藥物過敏或其他疑慮,檢查前請先告知檢查醫師。
〔官方〕備考第2點:近視或遠視合併散光時,屈光度計算為「取散光度數之半數與球面鏡之度數,符號相同者相加,相異者相減」。內政部役政司「體位區分標準索引查詢系統」另有視力試算器,要輸入雙眼經散瞳後的驗光度數,計算式的分母是100。〔推論〕這表示輸入的度要除以100才是屈光度,也就是100度相當於1屈光度。
〔本文自行計算〕示範算法,數字是假設的:近視500度、合併近視型散光200度,取散光的一半100度,與球面鏡500度符號相同而相加,合計600度,除以100得6.0屈光度。實際度數要看散瞳後的檢查結果,不是自己能算定的。
〔官方〕備考第3點:兩眼不等視屈光度相差的計算是「兩眼屈光度符號相同者相減,相異者相加」。備考第4點寫:「人為造成之兩眼不等視(如屈光手術、雷射屈光手術及角膜塑形片等矯正鏡片),依矯正視力判定體位」。這句只針對兩眼不等視(兩眼屈光度相差)的判定,其他視力款項是否有類似規定,本文沒有擴大推論。
辨色力異常(項次153)
〔官方〕項次153「辨色力異常」的常備役體位欄寫「辨色力異常(色盲)」,替代役與免役欄是空白。〔推論〕依這一項的寫法,色盲這一項本身列在常備役體位欄;個人的體位仍要看標準表全部項次,由徵兵檢查會判定。〔官方,草案〕草案對照表在這個項次的說明寫「本項次未修正」。
聽力(項次142):現行標準怎麼寫
| 體位 | 項次142 聽力的條件 |
|---|---|
| 常備役體位 | 「純音聽力檢查閾值一耳在二十分貝以下,另耳逾二十分貝在七十分貝以下,或兩耳均逾二十分貝且優耳(較好耳)未達四十五分貝者」 |
| 替代役體位 | 「純音聽力檢查閾值一耳在二十分貝以下,另耳逾七十分貝,或兩耳均在四十五分貝以上且優耳(較好耳)在六十分貝以下者」 |
| 免役體位 | 「兩耳閾值均逾六十分貝者」;「一耳閾值逾二十分貝,另耳逾七十分貝者」;「一耳閾值九十分貝以上者」 |
| 體位未定 | 「進行性耳疾治療未滿四個月者」 |
〔官方〕備考的閾值算法:只計算五百、一千、二千三個週波,「計算五百、一千及二千週波之平均聽閾」後「除以三」,「其他週波之閾值不納入計算」,單位是「國際標準組織聽力單位(ISO)分貝(dB)」。
〔本文自行計算〕示範算法,數字是假設的:某一耳在500、1000、2000週波的閾值分別是10、15、20分貝,平均聽閾=(10+15+20)÷3=15分貝。哪一耳算優耳(較好耳)、兩耳怎麼對照上表,由檢查結果與徵兵檢查會判定。
〔官方〕項次144鼓膜穿孔的常備役體位欄寫「一耳或兩耳鼓膜穿孔者」,備考指示鼓膜穿孔經治療後,依項次142聽力判定體位;項次143乳突疾病的備考也寫乳突炎經治療後依項次142判定。
預告草案:視力有調整,聽力與色盲切點沒動
〔官方,草案〕以下取自行政院公報國防部預告的對照表,不是現行規定:
| 項目 | 現行(112年版) | 預告草案 |
|---|---|---|
| 視力 常備役 | 散瞳後驗光度數均在十屈光度以下 | 散瞳後驗光度數均在十一屈光度以下 |
| 視力 替代役 | 不分級;一眼或兩眼最佳矯正視力未達零點六、驗光度數逾十屈光度、相差逾四屈光度 | 分A級、B級;A級的驗光度數是逾十一屈光度而在十二屈光度以下,相差是逾四屈光度而在五屈光度以下;B級是「視力逾替代役體位A 級,未達免役體位標準者」 |
| 視力 免役 | 最佳矯正視力零點一以下,以及驗光度數、度數相差搭配矯正視力未達零點六的兩款 | 保留最佳矯正視力零點一以下,原搭配驗光度數的兩款刪除,新增「兩眼視野各為二十度以內者」、優眼視野檢查平均缺損逾十二dB,以及「持身心障礙證明者」 |
| 視器的體位未定 | 治療未滿六個月 | 治療未滿一年 |
| 聽力 | 閾值切點如上表 | 切點相同;進行性耳疾的體位未定由未滿四個月改為未滿一年;備考增列必要時仍得要求聽性腦幹誘發反應檢查 |
| 辨色力異常 | 常備役體位欄 | 本項次未修正 |
〔官方,草案〕草案說明對視力常備役那一款的理由,是眼科醫療技術進步,所以把散瞳後的標準微調到十一屈光度。草案對聽力與色盲的切點沒有調整。
〔推算〕若草案原樣發布,視力項次的常備役驗光度數上限會從十屈光度移到十一屈光度,同時增加替代役A級、B級與視野等免役條件。這些都要等正式發布才算數,而且最後條文可能與預告不同。已經完成體檢的人適用哪一版,本文查了草案條文、總說明、內政部役政司的役政法規與公告,以及2026年9月30日至10月1日的新聞,沒有找到新版的過渡規定,本文不代為推論。〔官方〕可以參考上一次的做法:112年修正時,內政部另訂《役男依體位區分標準判定體位配合措施》(112年6月1日台內役字第1121040371號),規定修正施行前已判定體位者「不溯既往,仍維持原判體位」,程序已開始而尚未終結、且修正前規定有利役男者,仍依修正前規定判定。〔本文說明〕新版是否沿用同類措施,本文查證範圍(含役政司役政法規與公告)內未見,請以發布後的公告為準。(本文建議)請向戶籍地兵役單位確認。
檢查與複檢時要留意的條文
- 〔官方〕體檢現場:內政部《役男徵兵檢查作業規定》(本文讀取的是高雄市政府網站轉載的PDF,文件未標版本日期)寫,擔任檢查醫師要確實依照體位區分標準及役男體檢作業程序辦理,「不得憑役男所持之診斷證明書簽註」。〔推論〕這表示現場檢查的簽註,不是拿自備的診斷證明書來取代。
- 〔官方〕體位未定:視器與耳疾各有觀察期(視力項六個月、進行性耳疾四個月,是現行條文),期滿後依《體位區分標準》第5條再複檢;再複檢仍體位未定,依第3條依次降低體位。
- 〔官方〕複檢:徵兵規則第14條規定,役男經徵兵檢查後,於徵集入營前,對判定之體位認有疑義,或有新發生之傷病者,要檢具醫療機構出具、達改判體位標準的診斷證明書,向戶籍地公所申請複檢。《役男徵兵檢查作業規定》另寫,檢具非相關專科醫院診斷證明書者,要請他補繳相關專科醫院診斷證明書,診斷證明書「蓋有兵役無效章戳者,均不得受理」。公費、自費的差異與逐步流程,當兵喵有專文:入營前體位複檢怎麼申請。
- 〔官方〕試算器:役政司「體位區分標準索引查詢系統」的體位試算器入口頁(列有BMI、視力、畸形足、聽力、關節等試算器)寫明「本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入口:體位試算器。
(本文建議)整理病歷、檢查報告與就診紀錄的方式,可以參考本站先回診還是先整理資料。視力或聽力若有突然的變化,是醫療問題,請盡快就醫由醫師評估;遇到緊急情況請撥119,本站也整理了什麼情況先打119。本文不提供任何調整檢查結果或規避兵役的方法;〔官方〕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修正日期民國111年5月18日)第3條規定,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而「毀傷身體或以其他方法變更體位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問與答
近視幾度會被判免役?
現行標準沒有單看一個度數的免役規定。免役欄的視力條件有三款:一眼最佳矯正視力在零點一以下;一眼散瞳後驗光度數逾十一屈光度且最佳矯正視力未達零點六;兩眼驗光度數相差逾五屈光度且一眼最佳矯正視力未達零點六。各款都要搭配矯正視力或度數差來看,個人結果由檢查醫師與徵兵檢查會認定,本文不替任何人判斷。
戴眼鏡矯正後才看得清楚,也能算常備役嗎?
現行常備役欄的第一款寫「兩眼裸視或最佳矯正視力達十分之六(零點六)者」,條文把最佳矯正視力列為可採用的指標;〔推論〕同一欄還有散瞳後驗光度數在十屈光度以下的條件,依第3條的最低規定,兩款都要看。實際體位以檢查結果與徵兵檢查會判定為準。
做過近視雷射或配戴角膜塑形片,會怎麼算?
備考第4點只針對「人為造成之兩眼不等視」,規定依矯正視力判定體位。屈光手術前後的其他度數怎麼算,本文沒有查到更多條文,請以徵兵檢查醫師的檢查與徵兵檢查會的判定為準。
色盲在標準表裡是什麼體位?
項次153「辨色力異常」的常備役體位欄寫「辨色力異常(色盲)」。個人體位仍要看標準表全部項次,由徵兵檢查會判定。
聽力的分貝怎麼算?
只取五百、一千、二千週波三個頻率的閾值,三個加總除以三,其他頻率不納入;單位是ISO分貝。常備役、替代役、免役各有一耳與兩耳的條件,如上表。
新版發布後,視力標準會變嗎?
依預告草案,常備役的散瞳後驗光度數從十屈光度以下放寬到十一屈光度以下,並新增替代役A級、B級與視野等免役條件;聽力與色盲切點沒有調整。這是草案,新版沒有發布與施行之前,適用的仍是112年版。
視力或聽力的診斷證明可以直接拿去判體位嗎?
徵兵檢查現場,檢查醫師不得憑役男所持的診斷證明書簽註;申請複檢時,才依徵兵規則第14條檢具醫療機構出具、達改判體位標準的診斷證明書,經公所轉報縣市政府審核。診斷證明書如何開立由醫師認定,本文不替任何人判斷。